要不是我在大多数时候都觉得自己能理解杰克的需求,也知怎么满足他的需求,否则我真不知自己凭哪能给杰克当攻。
我把叹气声憋了回去。我真的、真的不想掺和到这里面来。但我今天已经放过他一次鸽了。而且下课时,杰克正好要跟威特迈耶开电话会议,我倒是可以借机消磨消磨时间。
有一说法,人活得越久就越明白。在某程度上,我估摸着这话是对的。但人活得越明白,就越觉得自己无知。
信让杰克念个学位是为了他好。但我现在也意识到了,我当时说服他——好吧,是迫他——去读大学的方式不是特别温柔。
杰克之前告诉过我,他想给人设计纹图案。憋着不对他直说我认为他去这个太屈才,对我来说太难了。有一次,我指他甚至连个纹都有。“你对纹的兴趣又从何而来呢?”我问。
所以我要拿这份怎么办呢?
他不说话了。
我都不知为什么。我二十多岁时过得平淡无奇。我念了个学士学位,又念了个工商理硕士,去了几个俱乐——在憧憬BDSM圈多年、整天脑补别人怎么玩后,终于可以亲自验了。我去旅游了一些地方。我咖啡喝太多。我了几个朋友,但都不长久。我报了个拍电影的培训班,然后发现比起拍电影,自己还是更适合看。
贝丝神经病。受不了了。咱俩聊聊。
到我想到这件事的几秒,自己都会被吓到的地步。就像是我们第一次亲吻那次,他内的能量有一瞬间让我惶恐不已。
事后我越想这件事,我就越是回想起他经常跟我谈论过别人的纹、穿孔和各人装饰。他喜别人打扮自己的方式。他一直用非永久的方式在装饰自己的——眉环可摘,指甲油可撕,发也保持在可以时不时个冠的长度。
我一思及自己在他这个年纪时有多不知所措,就很想知我为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他决定。真是邪门了,我三十岁以前也一直在迷茫啊。我那会儿还在一个医学院当行政助理。我当时是无论如何,也不会死守着一个男朋友不撒手这事来的——我的家训诫好经常会导致分手。我那会儿就是不能理解,为什么我这样发愤图、这样未雨绸缪的一个人,还会过得那么茫然,那么难过。
我又要拿这份惧怕怎么办呢?
我他,
对于年过四十这事,我可谈不上有多兴,但觉比当年被“三十岁”这把杀猪刀抵在脖上的觉要好太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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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回消息:好。这事儿太特么极品了。
上课上到一半,我收到了一条短信。我实在太无聊了,所以开看了一下。是康纳发的。
我不像杰克,不会舞也不会调情。我可以跟人谈,这我很在行。但我不如他博。我只能几个人,我父母都不一定被包括在内。我十四岁之后就再也没在家里住过了。我父母和我大概一个月对一次话,在我的生日和各节日给我寄内容很客的贺卡。而杰克的多得好像足以分给每个愿意接受的人。
教授在讲无穷小应变,她的PPT底有个图片上的岩石在笑。
贝丝和康纳我一个都不了解,只知他们是室友,
三半喝咖啡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