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从酒杯里抬起脸来,看见一个棕长发的女人,飘著甜甜的香味,站在我面前。
而现在,我心里只有你,一直一直只有你。
难怪杰会说我是第一名的猪。
发现地板浮起来了,我不敢再咕噜一下喝掉第三杯,买了一些薯片,著慢慢地喝。
酒馆里空气很糟,而且很吵。三教九的客人、各牌的香古龙、各式各样的香烟雪茄,混杂著谈笑声、音乐声、杯盘声,全都缩地挤在不到十公尺见方的空间里。
我闪躲开,拿起夹克上。
「
是占有很的客人吧?拜他所赐,我的心脏一下苦涩得变了形。
今天晚上应该会睡得很好吧。
像这样酒真是蠢,不过我今天的蠢事特别多,也不差这一件。於是我又了第二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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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嗨。」
我叠声婉拒,动作不停地扣上衬衫,把还没乾透的发撩到衣领外面。
好孤单。
「我看到那些吻痕了,占有很的情人,对吧?」
「会再见面吗?」
哇,好辣!
第二杯威士忌加冰。咕噜。
因为爸爸是酒鬼,我一向很讨厌酒,但是今晚不一样,我烦死了,决定要用讨厌的酒来惩罚自己。
再一杯威士忌加冰。
拥挤的吧台刚好只剩下最角落的位置,我坐上去,了一杯威士忌加冰。酒保动作飞快地把酒递给我,我也就毫不糊地一气咕噜咕噜喝完。
我从来,都没有恋过。
我又摇,转走房间,带上房门。
我这个第一名的脑袋想来的草莓理论,本只是个。
我以为我神志清醒,以为我知分寸。」
「不能偶而约一次吗?」他问得有些失望。
我弯街边的石板路,走一家爵士酒馆。
我没有回答,也没有停止穿袜鞋。
「......我这些愚蠢的歌,一定要唱给你听。
害怕回到孤零零的公寓,我沿著大街到晃,这个区域酒吧林立,将近午夜了,而过的人,个个带著郁的酒味,还有人疯疯癫癫地大吼大叫。
我,真的,从来都,没有,恋过。」
「......我从来,都没有,恋过。
喝完之後,脚趾很快就麻了,脸颊烧起来,也有一发。
视线模糊了,的觉也迟钝了,我的意识,随著一接一咽下的酒,变得愈来愈不清晰。烟雾弥漫的酒馆虽然拥挤又闹,我却像是裹著一层厚厚的,和所有人隔离,和整个世界隔离,只有音乐和歌声,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,穿透我躲藏的,钻我的耳朵里。
他沉默了一会儿,又问:「是因为你的情人吗?」
走饭店,我仰起脸望向飘著细雨的夜空,从肺用力叹一气。
我摇。
「我真的很喜你。」他掀开被,站起想拥抱我。
从来没有这么孤单过。
对不起,请原谅我。
28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