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啊,你……」一位男仆端著托盘从接待厅走过来,急急忙忙想要拦阻,被我侧一闪躲开,盘上的茶匡啷作响。
下车时,雨已经停了,但风得更加猛烈,像是要刺穿衣服钻来那样。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冻得红咚咚地,拉著外急步行走,像是故事里赶路的旅人。
他是问题的症结,要怪就该怪他。
我快步跑耸的黑铁门,在电梯前拼命摁著钮。两位男仆慌张追了来,围著我的边转来转去却不敢上前拉扯,只在嘴里嚷著:「拜托你留步,莫先生代过--」
这其中绝对有问题。
谁叫他的脸孔和材都长得这么漂亮,漂亮得就像是我梦遗幻想的典型对象,所以我一见了他,就想要贴著脸靠上去,就像我一看到可的草莓,就忍不住想一咬下去那样。
真没理。
我怎么会喜上那自负、骄傲、自以为是,而且老是把我当小孩耍的人呢?我的初恋怎么会是这个鬼样?
见过五次面,上过三次床,吃过两次饭,怎么我就喜上他了?
一杯卡布奇诺,加两匙砂糖,喝了几,并没有起来,只有心脏起了反应,变得跟咖啡一样苦。
………我多希望那天希尔顿的电梯……也是这样…空空的…………
我转开门冲去,一路飞奔过池厅。
兔跟我都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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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是这样著风走了一阵,才终於找到一家小咖啡店,躲去取。
我怎么也没有想到,到来,初吻还是献给了客人,而我还喜上那个客人。
24.
没有逃避的余地,我知,人生最重大的难题已经降临了。
冷静下来,用我那经常考第一名的脑袋想一想,果然就发现了症结所在。
就是他。
绝对是因为他,所以有什么地方了差错,所以我才会在见到他的时候,弱易怒又神经兮兮的,见不到他的时候,就心不在焉,魂不守舍。
恶!为什么这么没息?!
如果没有吃过草莓,不知世界上有草莓,那就算是没有草莓也不会怎么样。可是,一旦吃过了草莓,一旦发现了经历了它的香和甜,再看到草莓的时候,就会想再吃,如果不能吃,就会很难过。
就连在希尔顿电梯里那次恶劣的初遇算在内,我也总共才见过他五次面好不好?
在疾风冷雨中拦了一辆计程车,本来是要回家的,但当车开到巷,我却反悔了。家里又冷又暗,又只有我一个人,我实在不愿回去。
我谎称临时想起有事,请司机先生载我到市中心。
长久以来,我幻想著,会有一天,在什么地方,喜上某个人,而他也喜我。我们会一起经历情的甜和痛苦,我们会让彼此的生命变得更完整。为了这一天的到来,我固执死守著初吻,死心塌地的执著,就是想在上留下一个纯洁的地方,献给我真心真意上的人。
莫先生代了什么我没听见也不想知,只一个劲的往电梯里冲。
真倒楣。